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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涉及品种

依据

相关要求

完成时限

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国家局《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

品种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

2008年前

基本药物中标品种

国家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

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2011年3月31日前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

国家局《关于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84号)

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出厂前,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2012年1月1日起,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2011年12月31日前

在国内分包装的中标基本药物进口品种

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10]142号)

 

国内分包装的中标基本药物进口品种,分包装生产企业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在原产地包装的中标的基本药物进口品种,相关企业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大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2011年12月31日前

 

 

 

 

所有在产基本药物品种

 

国家局《关于印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11〕121号)

2012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工作

2012年2月底前

广东省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安[2011]180号)

凡正常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不论是否参加招投标或是否中标,应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改造、调试和赋码等工作,确保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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