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品种
| 依据
| 相关要求
| 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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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 国家局《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
| 品种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
| 200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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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中标品种
| 国家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
| 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 2011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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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
| 国家局《关于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84号)
| 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出厂前,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2012年1月1日起,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 2011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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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分包装的中标基本药物进口品种
| 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10]142号)
| 国内分包装的中标基本药物进口品种,分包装生产企业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在原产地包装的中标的基本药物进口品种,相关企业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大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 2011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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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产基本药物品种
| 国家局《关于印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11〕121号)
| 2012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工作
| 2012年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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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安[2011]180号)
| 凡正常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不论是否参加招投标或是否中标,应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改造、调试和赋码等工作,确保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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