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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深圳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深圳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通过药监、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及戒毒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戒毒机构100%开展监测工作,在线直接上报率100%,报表有效率100%。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我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2011年全市各单位《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的数量,并综合考虑各单位《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的填报质量、诊疗人次等因素,经研究决定:对深圳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戒毒所、深圳市第二劳教所、罗湖区流花医院药物维持治疗点、龙岗区人民医院药物维持治疗点等5家先进单位和陈泽仁、张建美、张泉水、陈齐荫、康春香等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积极、主动、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和认真、严谨、专业、敬业的工作态度,努力推动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各药物滥用监测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认真负责、扎实勤奋、为民尽责的精神,不断推进我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深入开展,为禁毒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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