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制定全市检验检测平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评估、建设、验收和绩效考核的原则、程序,加强对检验检测平台的考核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质监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洛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一)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尽快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同时,提供和创造更好的环境,推动我市食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质监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洛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二)加强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逐步建立打击违法行为的统一协调机构,实现产品监管的无缝对接,形成各部门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局、水务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十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商务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质量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处理重大质量问题。质监部门作为质量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全市工作不断上台阶。
(二)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在抓落实、重实干、求实效上下功夫。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配合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强化与牵头责任单位的沟通衔接,扎实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