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国资委、商务局、旅游局
(十)完善洛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办法,发挥政府奖励的引导示范作用。按照《洛阳市省长市长质量奖培育和发展规划(2011-2015年)》,引导全市各类组织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国际质量管理先进技术和方法,走质量引领发展道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安全监管局
(十一)加大政府质量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奖励制度,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表彰一批质量长期稳定、质量技术标准领先、市场占有率居同行前列、质量管理水平高、长期诚信经营的知名品牌和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政府奖励力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围绕洛阳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目标,强力推进“洛阳国家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项目,实施国家旅游标准,建立旅游企业标准体系,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活动,全面提升洛阳旅游服务质量。
牵头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商务局、工商局、林业局
(十三)推进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工业标准化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我市优势技术或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全市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数量保持在22个以上,新参与制(修)订国家与行业标准100个以上,全市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农业局、环保局、水务局、国资委、工商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加快构建全市标准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增强中小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检验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标准化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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