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积极参加2012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市综治委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至31日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局号召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本次活动中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领导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落实。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结合物业服务工作实际,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和物业服务水平的共同提升。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综治委、辖区街道、工作站举办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检查等活动,大力宣传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物业服务项目要在每个小区出入口至少悬挂1条综治宣传横幅,同时利用标语、宣传栏、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住户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增强居民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满意度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