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财会[2012]141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我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根据
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南京市2011-2015年会计人才培养实施计划》,我们制定了《南京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
附件:《南京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南京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会计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端优秀会计人才队伍,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高端会计人才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按照高端会计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以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对接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和省财政厅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培养推荐可进入全国、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队伍的候选人为目标,开展全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和培养50名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在全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人才。
三、组织管理
南京市财政局负责全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拟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对象、设计培养方式、组织开展培养工作,建立高层次会计人才信息库并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和管理。
南京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依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实施。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学员选拔、能力框架建设、开发培训课程并实施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等工作。
四、人员选拔
(一) 选拔对象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