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主要实施内容
稀土永磁材料、高纯稀土功能材料及高纯电子化学品;新型发光显示材料、高效大尺寸铜铟镓硒(CIGS)靶材制备;用于先进制造的轻质耐磨材料;耐高温高性能合金材料;环境友好型高分子复合材料。
3.申报要求
通过突破新型功能结构材料制造工艺与装备,加快形成我省新材料产业的产业化水平和竞争优势。突破高性能金属及稀土功能材料制备技术,促进稀土材料的平衡利用,提升广东省稀土材料产业的技术竞争力,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在高强轻型、耐高温、环境友好等新型功能、结构和复合材料上取得重大突破,研发5-6种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的新型功能、先进结构复合材料,具备大规模产业化的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属于广东省确定的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
(二)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鼓励承担单位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加强省市联动,鼓励各地级市科技部门与省科技厅联合共同组织重大专项项目。
(三)牵头申报单位必须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是项目实施内容的主要承担者,并具备较完整的设备厂房研发条件,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研发投入,在相关领域从事研发超过2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牵头申报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项目主要实施地。
(四)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申报单位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课题实施的第一责任单位承担总体责任。
(五)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100 -300万元,作为政府引导经费,其余经费需要申报单位自行筹集,原则上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提供1:2以上的配套经费,申报时须出具资金配套证明材料。当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承诺自行补足。
三、实施期限
2012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年限要求一般不超过3年(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
第二部分:“重大新药创制”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规划和部署,本专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等10类(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创制一批具有重大创新、重大产业化前景和重大市场效应的重点新药,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技术和项目储备,从而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