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承诺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遵守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并承诺如下;
乙方:
1、 保证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场所、仪器、设备等支撑条件。
2、 项目实施期内,每年11月底向甲方报送《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报告》。
3、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使用省人社厅资助经费。
4、 按合同要求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计划任务,接受省人社厅及其授权或委托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5、 项目实行验收结题及绩效评估制,项目验收后向甲方填报绩效报告书,填报绩效报告书是项目管理过程的最终环节。
甲方:
1、 定期对项目进度监督检查和验收,协调解决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问题。
2、 按合同规定的用款计划拨给乙方资助经费。
3、 对于不能恰当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应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终止或取消合同。此款将作为对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誉评估的重要依据。
本合同所协议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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