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律师执业环境明显优化,执业保障切实改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鲁办发〔2011〕14号文件,努力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良性互动关系,打造具有共同司法理念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使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社会舆论环境、律师执业环境有明显改善。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加大行业规范、监管力度,惩处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5、健全完善扶持措施,律师业发展更加协调。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对律师业欠发达地区的支持、扶持力度,促进其律师机构队伍数量快速发展,转变管理理念和服务观念,提升律师机构队伍的管理水平、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着力培育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县域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升县域律师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律师业发达区域与欠发达区域的差距。
6、健全律师管理体制,行业管理明显加强。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构筑高效管用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律师协会的职责、任务,行业自律管理行为更加规范高效。健全组织机构,律师协会在行业发展、权益维护、会员福利、专业研究、职业培训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律师协会与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律师行业服务空间进一步拓展。
7、深化律师党建工作,律师公信力稳步提升。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实现律师机构党组织全覆盖。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力争律师党员占律师总数的比例不断提高。探索完善党组织活动机制,律师机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彰显。加强教育引导,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政府涉法涉诉信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加大评先树优和宣传力度,宣扬律师职能作用,展示律师良好形象,律师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管理指导,有效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信息化建设
1、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文件精神,通过日常检查、年度考核,指导、督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谐统一、团结协作的健康发展路子。制定律师事务所管理示范手册,对不同规模和发展阶段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分类指导。
2、培育一批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律师事务所是指专职执业律师50人以上,人才优势突出、知识结构合理,内部管理科学规范、运转高效,业务分工合理、专业化程度高,实施团队作业、协作紧密,能够提供综合性配套服务,社会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引导、指导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的发展道路;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采取兼并、合并、重组等形式,扩大律师事务所规模,形成人才优势,增强提供专业化、综合性服务的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扩展视野,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参与国内外竞争。通过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大所、强所,带动山东省律师业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