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律师执业环境有待改善。社会缺乏对律师职能作用的全面深入了解,认为律师只是专门“打官司”的,只有当其遇到法律纠纷时才寻求律师的帮助。在执业过程中,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时常得不到有效保障,律师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现象时有发生。律师业不正当竞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青年律师的生存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5、“两结合”管理有待深入。省律师协会自身建设仍需加强和完善,管理与服务职能需要进一步发挥。仍有个别市律师协会未进行全部由律师担任理事的换届,即使已完成换届的,在组织体系、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体制机制,协会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30号、鲁办发〔2011〕14号文件,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走“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全面提升我省律师行业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社会公信力,不断开创全省律师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1、律师机构布局更趋合理,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适度发展律师机构的同时,引导律师机构合理布局,向不发达地区、县域、农村、社区倾斜。律师事务所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自律管理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公职、公司律师机构数量稳步增加。逐步形成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体,以公职、公司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辅助的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新型律师组织体系。培育规模大所、专业强所,到2015年,力争执业人数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达到25家以上,专业强所达到100家以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达到24家以上。
2、律师队伍发展壮大,综合素质大幅提高。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稳步增加,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律师队伍。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量达到500人;50岁以下律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双学士、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具有法律外其他专业的学习背景或经历的高端复合型律师达到30%,具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并在办理涉外法律事务方面具有全国或国际竞争力的律师达到10%。
3、律师业务拓展创新,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效果。到2015年,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达到2.7万家,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2万件,律师业务收费、人均业务收费逐年提高,非诉讼业务占业务总量的比例逐年增加。律师业务领域覆盖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方面,法律服务项目进一步创新和细化,业务结构更趋合理,中高端法律业务比重明显增加。律师职能作用更加凸显,社会对律师的认同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