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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4、律师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至2010年底,全省律师事务所已单独建立党总支和党支部321个,建立联合党支部148个。中共党员律师3823人,占律师总数的30.34%;民主党派律师437人,占律师总数的3.47%。2007年全省有8家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山东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2008年有2家律师事务所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08年,中组部、司法部联合在威海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介绍推广我省经验。全省有314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2名、省人大代表3名、省政协委员9名,律师队伍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5、工作改革不断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更趋完善。严格规范省、市、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优化行政管理工作,初步构建起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新型行政管理体系。第六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的理事会,建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在推进“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迈出关键步伐。第七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完善了省律师协会的组织架构。同时,第七届理事会实行专职会长制,进一步加强了对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14个市律师协会完成了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理事的换届工作,我省成为全国市一级完成“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最多的省份之一,“两结合”律师管理的效能更为显现。
  (二)山东律师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律师机构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我省律师机构队伍数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律师事务所“弱”“小”者居多,综合实力强的规模所、提供特色服务的专业所较少,一些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不够科学,管理不到位、不规范,以办案提成为主的分配机制导致初任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缺乏生活保障和职业归属感。一些律师的知识层次、专业化水平、服务能力不高。这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律师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新兴及高端业务拓展不够。主要表现在业务结构不合理,低端业务比例过高、中高端业务比例过低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传统的诉讼业务和粗放式的法律顾问业务仍然是主流,高端法律服务市场拓展不足。我省律师业务总量居全国首位,但律师人均业务收费仅列全国第12位,说明律师办理高附加值的大型法律事务、高端业务比例偏低。
  3、律师业区域发展不平衡。山东省律师业发展呈现东强西弱的局面,济南、青岛两地的律师机构和律师数量分别占全省的37.2%和40.4%,而莱芜、枣庄、菏泽、聊城等地的律师机构和律师数量之和仅分别占全省的7%和8%,区域发展明显不平衡。这虽首先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因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对欠发达地区律师业支持、扶持不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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