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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行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本表一式两份。银行填制本表后,一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当地人民银行签章后,一份由银行留存,一份由当地人民银行留存。
  2.本表中所称银行机构代码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的,用于识别银行机构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及相关系统中身份的唯一标识。

  附件3:
  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备案表

银行机构全称

中文

 

英文

 

SWIFT BIC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情况

境外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国/地区

 

境内企业名称

 

境外项目审批文号

 

项目贷款金额

 

项目贷款期限

 

项目贷款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境外转贷行

 

转贷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       

本笔人民币贷款合同真实有效。本行将严格人民银行关于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有关规定操作和管理本笔贷款,按时上报业务和数据信息。

特此备案。

 

(银行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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