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中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初审机关(盖章):
备注:
1、出生年月:有档案的以档案记载为准
2、补缴档次:1、2、3
3、原单位隶属关系:中央属(含行业属);省属;市属;区(县)属;其它
4、现享受待遇状况代码:只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2;两者同时享受3;两者都未享受4
附件3:
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身份认定公示表
公示单位: 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申报单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