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按隶属关系,认真落实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学生食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补贴政策,并采取措施保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九)做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实施、督查、考核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年中检查及年终考核,并向市政府书面上报考核结果。(市物价局,市监察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签约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价为民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签约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调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半年一次上报市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价格调控目标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签约部门要严肃价格监管纪律,确保各项价格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监察部门、物价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监督,并将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上报市政府。
附件:苏州市区2012年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水平调控目标表
附件:
苏州市区2012年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水平调控目标表
编
号
| 商品及
服务项目
| 计量
单位
| 年平均价格水平
(升幅)
| 责 任 部 门
| 执 行 单 位
|
1
| 特等粳米
| 公斤
| 5.80元
| 市粮食局、物价局,苏州工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粮食市场、
各粮食零售企业
|
2
| 特一面粉
| 公斤
| 4.80元
| 市粮食局、物价局,苏州工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粮食市场、
各粮食零售企业
|
3
| 四级菜油
| 公斤
| 17.00元
| 市粮食局、物价局,苏州工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粮食市场、
各粮食零售企业
|
4
| 猪后腿肉
| 公斤
| 33.00元
| 市商务局、农委、物价局,苏州工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食品公司、
市区各农贸市场
|
5
| 鸡蛋
| 公斤
| 11.80元
| 市商务局、物价局,苏州工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食品公司、
市区各农贸市场
|
6
| 鲜菜
| 公斤
| 30%
| 苏州工商局,市农委、物价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市区各农贸市场、
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
|
7
| 白砂糖
| 公斤
| 10.50元
| 市商务局、物价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市区各批发、零售企业
|
8
| 药品
|
| 执行上级规定的
药品价格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物价局
| 市区各级医疗单位
及零售药店
|
9
| 居民生活用
管道燃气
| 立方米
| 管道煤气1.10元;
西气东输天然气2.20元
| 市燃气集团公司、物价局
| 市燃气集团公司
|
10
| 居民生活用
自来水
| 立方米
| 3.10元
| 市水利局、物价局
| 市自来水公司
|
11
| 城乡居民用电
| 千瓦时
| 控制在省下达的
水平以内
| 苏州供电公司,市物价局
| 苏州供电公司
|
12
| 公有住房租赁
| 平方米
| 租金2.50元
(砖混一等)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价局
| 各房管所
|
13
| 城市公交
|
| 执行省、
市规定收费标准
| 市交通运输局、物价局,各有关区政府(管委会)
| 市区各公交公司
|
14
| 医疗服务
|
| 执行省、
市规定收费标准
| 市卫生局、物价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市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
15
| 中小学教育、
幼儿园保育
|
| 执行省、
市规定收费标准
| 市教育局、物价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市区各公办中小学、
幼儿园、托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