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建设。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科学规划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布局,进一步扩大经营品种,规范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持续健康发展。各市及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年内新建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数量不少于10家,平江区、沧浪区和金阊区年内新建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数量不少于20家。建设重点是依托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由街道社区提供经营场所,共同管理的产供销一体的农产品平价直销店(站)。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建设情况纳入社区工作考核内容。
(四)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健全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高度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分析价格形势,预警预报经济运行。加强价格异动应急预案管理,及时应对、妥善处置本区域范围内的价格异动事件,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比对和发布,引导企业合理形成价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五)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和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医疗、住房、电信、银行、停车收费等民生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高企业价格自律意识。充分发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作用,发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价格。
(六)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根据价格调控工作的目标任务,安排一定的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建设,发挥扶持生产、储备商品、保障供给等方面作用,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经济手段,平抑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保障机制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情况,及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确保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
(八)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宣传价格调控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心理预期。
四、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价格调控工作任务
(一)夯实“米袋子”、“菜篮子”货源基础。全力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力争实现粮食总产21亿斤。着力建设一批常年蔬菜基地,扩大市属蔬菜基地规模,在常年蔬菜种植面积33万亩的基础上,稳定全年蔬菜播种面积150万亩次以上,蔬菜总量260万吨以上。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全市生猪年出栏率保持在120万头左右。(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