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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表3: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申报表
  20  年度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

 

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国有产权及其交易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注册地址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其中:省国有股权(股份)

 

账面资产总额

 

其中:固定资产

 

国有净资产

 

资产评估值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地址

 

结算银行

 

结算账户

 

财务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转让标的

 

占国有净资产的比重

 

转让底价

 

实际成交价

 

合同签订日

 

交易结算日

 

价款结算方式

 

价款结算时间

 

受让方有关情况

名称

 

性质

 

注册地(或住所)

 

资产总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应缴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情况

 

项目

申报数

省国资委/省直其他部门(单位)审核数

省财政厅审核数

1

实际转让收入

   

2

减:转让费用

   

2

转让净收入

   

附送资料

1、省政府批准文件或省国资委批准文件;2、资产评估报告;3、交易结算单据复印件;4、转让费用清单及发票;5、产权转让合同;6、其他资料。

声明

该企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易,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国有股东权益没有受到损害。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章):        (公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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