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抗春旱、保春灌工作的通知
(通市政明电【2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去年冬季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降水与往年相比偏少,江河来水偏枯,水利工程蓄水不足。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春季我市大部分地区仍将少雨,抗旱形势不容乐观。为贯彻全省抗旱工作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全力做好我市抗春旱、保春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抗旱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把抗春旱、保春灌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树立以防为主、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指导思想,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集中精力,帮助群众解决抗春旱、保春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建立有效的抗旱责任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组织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抗旱预案的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地区、本行业的抗旱应急预案,要根据水源情况和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抗旱预案,组织开展抗旱工作。要加强旱情测报,对旱情动态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掌握农田墒情、旱情、灾情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科学抗旱,有序抗旱,最大限度的降低旱灾造成的损失。各地于2月25日前将本地区抗旱应急方案报送市防办,联系人:周燕、张云伟,联系电话:3968800,电子信箱:thsfxb@sina.com。
三、抓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各地要落实抗旱资金,切实做好对老化提灌站、机电井、灌渠等抗旱水源工程的修复,提高水源利用效率。对现有的水利设施进行清淤整修、挖潜配套,避免跑、冒、渗、漏,做到有效节约水资源。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严重影响春耕灌溉的工程,要抓紧修复,提高抗旱能力。积极发动组织群众投工投劳,采取蓄、引、截等多种办法,及早利用过境水,并积极开辟新水源。同时,要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抗旱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