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扩建、改造:扶持应建未建设施新建,建设规模未达标的设施扩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2.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建设专业化的自治区、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
3.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4.专业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的市、县级骨干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在社区建立一批工疗站和日间照料站。
5.特殊教育机构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6.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市、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7.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建设覆盖全区残疾人口的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8.科技助残行动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等科技助残项目。
9.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对主要致残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0.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体育健身、维权等专业人员和残联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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