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对极度贫困残疾人户实施“交钥匙”工程。实施好国家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
(六)托养。
主要任务:
--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加快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
--建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制度。
政策措施:
1.加快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将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纳入政府公益性建设项目,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托养机构建设,着力解决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问题。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一批示范性托养机构,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建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制度。对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按月发放护理补贴。
3.动员扶持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4.推进残疾人托养机构和服务的规范化建设。给予托养机构居民家庭水、电、气、暖等费用同价优惠待遇。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管理和服务人员。
(七)文化与体育。
主要任务:
--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政策措施:
1.推进公共文化无障碍服务。在公共图书馆建设便于残疾人使用的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推进公益性文化场所和文化旅游景点向残疾人免费开放。
2.以“文化进社区”、“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深入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扶持建设群众性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3.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文化服务。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举办每两年一届的全区残疾人文艺汇演,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组团参加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和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开展残疾人艺术展示活动。
4.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所要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建立发展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组织指导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要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建立市级特奥运动中心和县(区)特奥示范社区,定期组织智障人士参与特奥活动。
5.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设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组织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日”活动。
6.挖掘残疾人优秀体育人才,努力提高残疾人运动员竞技水平。建立健全三级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机制;建立稳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培育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筹办每四年一届的全区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对在区内外、国内外体育赛事中获奖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给予与健全人相对应的表彰奖励;妥善解决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教育和就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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