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宁政发〔2012〕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我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全面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残疾人事业稳步推进、健康发展,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颁布了《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出台了《
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工程,近9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6所,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3%。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达到15个,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残疾人达到3.1万人。城镇新就业残疾人近2.9万人。扶持2.6万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接受各种形式社会救助的城乡残疾人分别达到3.1万人和9.8万人。将残疾人事业纳入自治区民生计划,10余万残疾人得到了实惠。城市无障碍环境显著改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有效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综合服务网络初步建立,服务条件得到改善,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受到表彰,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得到了弘扬,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区残疾人事业基础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近17万特困残疾人亟待扶持;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区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09〕6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1〕189号),突出加快发展主题,以残疾人为本,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社会化工作方式,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大力实施“黄河善谷”战略,推进民生计划落实,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为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