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8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州人民政府收到自治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73件,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43件、委员来信来访12件。为认真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快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即单位领导主管,专门机构主办,专人承办),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一抓到底的办理机制,确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注重工作实效,提升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自治州中心工作,创新现场办理、面商办理、联合办理、并案办理、网上办理和公开答复等方式方法,注重“提”、“办”互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代表、委员之间的联系沟通,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和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在征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意签字正式答复前,将初步形成答复函样稿和所需填写的《各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次见面征求意见表》(附件⒎),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方可行文答复代表和委员。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州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认真组织抽查、督办,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办理任务按时完成。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在3月27日前将办理工作具体方案(详见附表8)上报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将对上报情况进行通报。所有建议、提案要于6月底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和委员。今年,凡不按时限和要求办理或敷衍应付,办理结果被州人大、政协确定为代表、委员不满意答复件的,要退回重新办理,并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