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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促进北京市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六)大力培养广告专业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建成广告产业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中心。培养本土高级广告人才,建立广告企业与首都有关高校的合作机制,促进教学、科研、实践、就业一体化。建立广告行业人才资源库,搭建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企业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广告行业就业水平。充分依托高校资源,建立广告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广告公司建立高校广告专业实训基地。完善广告审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参照本市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优惠政策,拟定对广告业高端人才在居留、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领军人才和专业技能型人才。实施广告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告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执业水平。
  (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公益广告发展。
  积极发展北京市公益广告事业,制定公益广告发展规划。定期举行北京公益广告大赛、公益广告展览等活动,普及公益教育,培养公益意识,提升城市文明和公益形象,彰显首都文化魅力。建立北京市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培养公益广告设计创意人才。设立公益广告专项基金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积极参与公益广告活动的企业与个人给予奖励,调动广告经营单位参与公益广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本市公益广告发展。保证公益广告刊播比例,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或重大事件,积极开展公益广告传播活动,广播电视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平面媒体每日不少于3%。户外广告设置的总量不得少于1/5面积用于公益广告宣传。
  (八)完善服务体系,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针对北京广告市场具体情况,尽快制定北京市广告法实施办法,努力完善广告行业规范发展的法律环境。加强广告合同管理,制订和推行广告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公众人物代言商业广告的管理。完善数字媒体、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广告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统一标准和程序,加强跟踪监测,全面推进广告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北京市成立促进广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促进和指导广告行业发展,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制度,研究、制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解决广告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本市广告业快速发展。
  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广告产业发展,加强广告行业研究,制定广告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完善相关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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