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努力推进县城扩容提质。加快湘西自治州各县县城扩容提质,继续推进道路、垃圾污水处理、供水、天然气、绿化美化等工程建设。力争到2015年,县城用水用气普及率、绿化率、污水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市政设施基本配套完善。
15. 加强小城镇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百城千镇万村”试点工程,提高中心城镇的承载能力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中心镇路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扶持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和生态宜居型的30个小城镇,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力争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45%以上。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16. 推进生态建设。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扶贫开发的优先位置。坚持绿色发展,重点支持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程,支持油茶产业发展,实施以沿路、沿河和城区为重点的绿化工程。加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继续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和生态家园富民计划。
17. 加强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突出以锰锌企业为重点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对矿山开采的生态监控,抓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加快矿区损毁土地复垦、恢复利用和绿化进程,以及矿区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支持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加强环境执法、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实施太阳能推广、农村清洁、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垃圾集中收运工程,改善村容村貌。
18.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抓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解决好锰锌尾砂库安全隐患问题。禁止在地质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安排专项资金,将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村寨的人口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人口,逐步搬迁到城镇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行统一安置,异地脱贫。
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9.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合格学校建设,基本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支持利用闲置中小学校舍和场地,新建、改造一批乡镇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办好普通高中,落实国家西部开发政策待遇,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建好职教中心。支持吉首大学建设和发展,理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管理体制,提高民族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支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