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平方公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建设,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一)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群专结合的抢险救援力量。
(二)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继续完善“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防御预案,搞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六、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确保2012年水利总投入达到3999万元。其中过芸溪治理项目14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2000万元,京口岩蓄水工程230万元,柯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4万元,过坂水库除险加固137万元,龟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2万元,大坑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66万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012年完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00万元。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力度,并确保足额用于水利投入。
(四)结合实际建立区级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五)落实水利设施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七、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一)建制村要配备1名农民水利技术员,水利重点村要专人专用。
(二)镇(街)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可以和镇水利工作站或社会(区)事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思明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思明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思明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