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六)落实水利设施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八、基层水利服务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一)年底前全面建立或恢复乡镇水利工作站,初步配齐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建制村要配备1名农民水利技术员,水利重点村要专人专用。
(三)镇(街)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可以和镇水利工作站合署办公。
(四)协助汀溪水库管理处按时完成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任务。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翔安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翔安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翔安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争取设立管理机构,积极引导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管理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制订翔安区的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进度,落实前期经费,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精心构筑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有充裕的建设项目支撑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根据厦门市十大水系溪流综合治理与景观规划,组织开展九溪流域污染治理、水体景观建设、沿线步行道、休闲设施和绿化景观项目策划、勘察设计、项目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实施方案等工作。
(三)8月底完成九溪综合治理内田溪及莲溪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
(四)组织开展东溪上游翔安段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兴修农田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