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一是围绕产业需求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新区“7+1”生产力布局和重大项目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探索建立职业技能人才需求调查机制,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前瞻性。围绕金融、航运等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加大职业标准自主开发扶持力度,引导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参与贴近产业需求的职业标准和课程研发。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导向,开展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为产业配套提供适用的技能人才。整合优化区域内现有公共实训资源,完善区级公共实训体系,努力满足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培训需求。
二是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贯彻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实施首席技师百人计划,培养200名首席技师,建立新区技师人才数据库。深化职业技能比武竞赛和高师带徒等高技能人才成长快速通道建设,每年完成师徒结对带教1000对。鼓励企业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建立2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引导企业将职工教育经费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深化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适应能力。
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整合培训资源,提高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满足各类群体的培训需求,重点加强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探索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培训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职业培训市场,推进培训机构依法、诚信、规范办学,鼓励优质培训机构做大做强,促进优胜劣汰,推动职业培训健康发展。
(六)努力构建适度普惠、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本市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安排,确定新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通过新制度的建立,规范农民参保缴费、政府补贴、养老金发放、基金管理等各项规程,切实做好此项惠农强农的民生工程。在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之上,确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浦东新区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南北水平差异情况,通过三年调整,至2012年实现南北养老金水平一致,至“十二五”期末实现农保基础养老金水平翻一番。
二是完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南北片征地安置政策的历史沿革,完善新浦东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统一南北片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制度和标准,实现政策接轨一步到位。支持配合参与各项重大开发和市政项目建设,及时为被征地人员落实社会保障,为新区的开发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按照“瞻前顾后、统筹平衡”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因两区合并、政策调整而产生的各类征地安置方面的历史遗留矛盾。
三是不断提升各类人群社会保障水平。遵循“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情况,根据城乡经济发展的特点,针对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农民、支援外地建设退休(退职)回沪定居人员等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加强分类指导,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各类人群应保尽保,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配合本市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安排,做好各类保险的转续衔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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