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五”期间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增长的战略
一是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从产业规划、城市功能布局、综合政策等宏观层面予以统筹考虑,切实把就业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作贯穿于新区的各项工作之中。产业规划既要把握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大方向,又要体现促进就业的导向性,重点聚焦“7+1”生产力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利用功能性大项目落户新区的机遇,积极拓展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城市规划布局要注重发展与城市功能运转密切相关、低污染、高就业特征的都市型工业和居民服务业,创造更多的适合城市居民创业的空间。
二是完善政府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继续将促进就业作为考核街镇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确保每年促进就业目标的落实。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时要注重项目对就业的贡献率,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的同步增长。人力资源部门要抓住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的契机,跨前一步,积极推进人力资源与就业岗位的有效配置。要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根据新区就业形势的变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各街镇要进一步强化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调动社区各用人单位积极性,通过制定区域内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切实缓解区域的就业矛盾。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三是加强就业动态监控。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加大定点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化、全方位的就业形势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失业调控,探索实行登记失业为主、调查失业率为辅的失业监测和发布机制,利用调查失业率进一步反映新区就业形势,更好地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建立健全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
一是积极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根据新区“7+1”生产力布局和人口分布状况,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布局。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细化服务内容,面向失业人员、应届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提供优质高效、多层次的公共就业服务。着力健全街镇、居(村)委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就业服务功能,通过探索建立就业工作服务站、工作室等方式,重点为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和社区青年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就业服务。“十二五”期末,新区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农民工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能力测试等免费就业服务。
二是强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能力。从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和手段信息化等方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引进心理咨询、素质训练等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对高层次的人才,重点提供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指导,对困难群体突出体现在为其提供就业援助,对不同时期重点群体给予专门服务。加强就业援助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其摸底调查、政策宣传、拓岗维权的作用。
三是鼓励职业介绍机构多元化发展。要规范劳动力市场环境,培育和发展一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作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有效补充。按照新区产业布局,在农民工集中区域,通过设立园区或创建一条街的形式,集中一批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便捷、个性化的就业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成果的方式,鼓励营利性职介机构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引导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