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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体现浦东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新区基本形成包括城保、农保、镇保、综保等在内的覆盖全体市民的社会保险体系。至2010年底,新区城保缴费人数86.4万,领取养老金人数28.2万;农保缴费人数9.2万,领取养老金人数5.8万;征地落实镇保42.3万;综保参保人数达到82.1万,基本形成应保尽保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特征得到充分体现。
  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取得积极进展。新区率先在全市制定了《浦东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启动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城乡协调发展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要求,新农保制度在设计上与现行的城保制度相一致,为以后城保、镇保、农保三种制度之间顺利衔接打下基础。新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农村人口参保的积极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蓬勃发展。
  二是小城镇社会保险有序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新区结合区域特点,积极稳步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基本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征地安置办法,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利用镇保平台,对新的土地换保障方式进行了多次有益的探索,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改革特别是落实农村人口城市化过程中的保障措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三)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发展
  “十一五”期间,新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和金融危机的影响,通过构建法制化的劳资矛盾预防和调处机制,积极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各类劳资纠纷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调处。以仲裁实体化基本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2007年率先在全市成立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十一五”期间,区劳动仲裁部门办结案件33689起,协调调解率达57.69%,劳动仲裁积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以构建街道的基层调解网络为抓手,推进以和为先柔性化方式及时化解多数简单争议。“十一五”期间,街镇调解组织自主受理并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5458起,协调调解率达到94.5%。
  二是监察执法的维权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坚持依法行政,按照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长远利益并重的思路,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欠薪逃匿行为的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更加注重服务;坚持查处和预防相结合、更加注重预防;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教育,劳动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一五”期间,对19538户企业实施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9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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