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在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制度建设与创新三方面同步推进,把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领域。要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欠发达地区卫生事业发展的财力保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补助等多种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监管。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地方卫生立法,加大卫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实现卫生工作法制化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和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下放事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医疗卫生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和评价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五)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卫生人才培养、使用与管理等环节,以高层次、创新型卫生人才为引领,以实用型、技能型卫生人才为重点,注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建立中青年专家人才库,实施“学科带头人工程”,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项目为依托,以专科建设为途径,努力建设一支由医药卫生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开展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精神卫生、护理、药师等人才的培养。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构建适应实践能力培训需求的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网络,完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符合条件的区级医院、镇中心卫生院为依托,建立区域培训基地,实行基层医务人员轮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建设,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鼓励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具有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全面提升学历层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医务人员和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六)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统一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完善卫生信息技术规范,建设“智慧卫生”。以现有卫生信息网为基础,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以建设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卫生管理等信息系统,建立资源共享、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框架,实施医疗卫生“一卡通”,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促进卫生信息化区域、城乡均衡发展,以信息手段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七)加快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围绕卫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等研究,在地方病、多发病诊疗技术、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抓好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建设,强化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临床特色专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创建1个国家级、2个以上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力争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数量增长10%。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和医学科学普及。开展珠港澳医药卫生科技交流合作。
(八)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按规划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逐步形成包括政府部门、专家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多元化绩效考评主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
五、重点工程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异地新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市传染病专区,推进市人民医院北区、市第二中医院等新扩建工程。支持区级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及必要设备建设,完成全市卫生院改造。加强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重点扶持1-2家大型民营医院的建设发展。成立香洲区卫生监督所,解决金湾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场所,增加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完善市、区、镇级卫生监督机构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加强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标准改造实验室和配置设备,进一步完善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
(二)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重点工程。推进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各1支;建设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三)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监测仪器设备和防护、应急装备。设置1-2所职业病临床医学观察医院,使其具备职业病临床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
(四)慢性病和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市级专业机构建设,建立以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指导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防治网络。逐步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病人、重症精神病双向转诊和信息扭转机制,推进社区慢性病、重症精神病病人规范管理。加强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培训,提高基层防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优生优育培育工程。进一步推进我市免费婚前和孕期医学保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针对婚育人群、在校青年开展优生优育、控制出生缺陷防控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在二、三级医院开展孕前检查健康咨询指导,开展对重大出生缺陷(先天性心脏病、重型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等)的回顾性调查,制定和实施专项病种干预项目,进一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