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行职业卫生监督“四项制度”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机制的通知


年 月 日

辖区卫生监督员(签名及电话):

年 月 日

卫生监督机构(公章)

  附件2
  职业卫生管理承诺书(样板)

珠海市卫生监督所:
  我单位已经收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告知书》,对《告知书》中的责任和义务,将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落实,现向贵所郑重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      为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人(电话:  ,手机:       邮箱:       )。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落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做好本单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落实自查、自纠、自报等管理措施。
  二、设置专职机构或组织:     ,(联系电话:      ,  传真:      ),设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      (电话:  ,手机:       邮箱: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定专人      负责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安监部门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相关通知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全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safety.ac.cn/,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发生变化,及时变更申报。
  四、落实本单位内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五、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审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有关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和意见。
  七、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告知职业病危害,并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八、按规定每年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结果在本单位的醒目位置公告,严格落实检测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或意见。检测评价报告及时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九、按规定每年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处理意见。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