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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行职业卫生监督“四项制度”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机制的通知


  四、推行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推行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工作,同步推进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确保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到位。在组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时,要同时按照《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管理评定表》,开展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评定工作,以加快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推进进度。

  以上工作,要求到2012年底完成率达100%。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指导,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工作中可结合实际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告知书”和“职业卫生管理承诺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和要求等进行修改,并积极探索职业卫生监督新模式、新方法,以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效率。

  附件:1.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告知书(样板)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承诺书(样板)

  3.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工作指引

  4.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管理评定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告知书(样板)


各相关用人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负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依法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和待遇。
  二、你单位接此告知书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签收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签收本告知书,并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承诺书》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2、依法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安监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相关通知等要求,依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对每个作业场所生产、劳动过程中所使用(或生产)的所有化学品和存在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自查核实,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全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同时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报送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如出现新的职业危害因素或者所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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