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形成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着重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卫生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自觉践行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公务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卫生法律,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学习宣传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学习宣传规范医疗服务、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学习宣传疾病预防控制、母婴保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学习宣传《
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学习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参与和支持医改。
(五)深入学习保障民生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解决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保障血液安全、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学习宣传有关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六)深入学习社会管理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着眼珠海经济社会率先转型升级的需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保密、档案、信息公开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把法制宣传与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重点加强
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减少和及时化解社会及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培训与宣传工作,增加地方性法规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