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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根据“十二五”时期统计普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更新理念,开拓新领域,积极探索统计普法新途径,完善机制,切实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统计“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统计工作,传播统计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真正使有关领导干部知晓统计法,提高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坚定广大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决心,提高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特别是要让统计调查对象熟悉统计法、敬畏统计法。以此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
  统计“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组织广大统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统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解说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深入推进依法统计。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提高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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