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复议机关当被告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复议机关当被告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鲁府法函[2012]1号)


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复议机关当被告情况的通知》(国发复函[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安排,认真组织填写统计表,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本市、县两级政府有关案件数据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复议应诉处。有典型案例的,请将典型案例材料整理一并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报送工作,认真组织,确保报送数据材料客观准确,符合要求,为复议法的修改提供基础材料。报送方式为电子版,电子邮箱为:86062139@163.com。电子表格请从山东政府法制网上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汲广辉 董 君

  联系电话:0531-86062208

  附件:
  1、关于报送行政复议机关当被告情况的通知(略)
  2、统计表格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2:
  市(县)级政府各年度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单位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