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加快建设人才支撑体系
  (十九)培育引进高端人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培养建立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科研拔尖和管理精英人才队伍。保障科研拔尖人才农作物新品种研发经费投入,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对来我市工作的域外科研拔尖人才和管理精英人才,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配偶工作、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优待。
  (二十)建立科研人员有效流动机制。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科技资源合理流动。进入企业的科研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保留原单位身份,来去自由,退休后可以享受原单位待遇。
  八、加快建设监督管理体系
  (二十一)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公正、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队伍。
  (二十二)保障种业管理工作经费。市、县(市、区)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种子管理工作需要。
  九、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农委、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通化人民银行、通化银监局等部门组成,主要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重大政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部门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要负责全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区、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重大种子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二十四)制定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明确今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各县(区、市)也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十五)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加强质量监督检验和市场督查,强化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外资种子企业在我市从事经营和贸易等行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