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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环境报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环境报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
(新环科发〔2009〕3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县、区、市)环保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环境报》是我国环保战线的专业报纸。《中国环境报》紧跟时代步伐,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环保大政方针,及时公布环保战线重大信息,报道各地环保工作动态和实际工作,反映环境问题;《中国环境报》是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法制观念,提高环保意识的鲜活教材,更是新疆了解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和掌握全国环保最新动态的主要窗口,已经成为我们开展环保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宣传阵地和媒介。因此,做好2010年《中国环境报》的征订发行工作,将对我区全面完成2010年的环保工作任务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环境新闻宣传工作。环境新闻宣传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环境新闻宣传是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新闻宣传工作,要充分认识环境新闻宣传和新闻舆论对环保工作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中国环境报》这个平台,宣传报道本地区环保工作的新思路,大力宣传社会各方面支持、参与环保事业的新典型、新经验,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环保工作的新决策、新举措,及时报道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并反映群众的呼声,批评和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做好《中国环境报》的学习宣传是各级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任务,切实加强对《中国环境报》订阅工作的领导和正确的引导工作。

  二、认真落实征订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州、市(县)环保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须立即研究如何做好2010年《中国环境报》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把《中国环境报》对我们的工作促进作用的道理讲清说透,阐明征订《中国环境报》的意义和目的,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和协调所在地区《中国环境报》的订阅工作。

  三、各级环保部门严格遵守征订规定,重点保障《中国环境报》的订阅。各地环保部门要为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每人赠阅一份《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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