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环发〔2009〕5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治工发[2009]10号)和环境保护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工治发[2009]2号)文件精神,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我厅厅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杜力洪·阿不都尔逊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副组长:李一汀 自治区纪检委驻环境保护厅纪检组长
涂瑞和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成 员: 贾尔恒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李新华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王一建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高利军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
李卫东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朱建新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军林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张志伟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站长
沈 志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站长
联 系 人:贾尔恒、李卫东
联系电话:0991-4165394、41654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影响评价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涂瑞和(兼)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副主任:贾尔恒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李新华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李卫东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