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四政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实施《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四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兴业战略,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优质教育为目标,以育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抓规划、抓巩固、抓突破创新为主线,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为实施“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实现四平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振兴。
优先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发挥教育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关键作用,切实保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育人为本。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着力增强学生服务社会和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改革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改革滞后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促进公平。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作为评价考核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提高质量。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教育教学管理的投入,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创新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服务振兴。围绕“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大力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民生的紧密结合,强化教育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教育普及程度更高。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普及程度有较大提高,毛入学率达到50%;扫除青壮年文盲。
教育公平惠及全民。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基本清除校际差距,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