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2010-2015年)》的意见
(四政发〔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吉政发﹝2010﹞18号)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引领支撑作用,提高标准化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一核三带”发展战略,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促进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发展环境,提升全市标准化工作水平,为四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原则
实施标准化战略必须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国际接轨、自主创新、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政府要宏观指导,调动企业、科研机构、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积极采用先进标准和推广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成生产力,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大参与国内外先进标准活动力度,运用标准化手段,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社会公益事业和城镇管理服务水平,综合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更好地推动和谐四平建设与发展。
二、战略任务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标准化工作要全面围绕工业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进行,大力实施“六个工程”,即:技术标准启动工程、农业标准化推进工程、工业标准化和高新领域标准化提升工程、服务业标准化推广工程、地方标准制修订技术权威工程、标准化工作基础建设工程。
(一)积极开展技术标准启动工程
1. 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基础工作调研,根据我市行业现状、今后发展趋势、标准化在行业发展中的技术作用等,积极申报建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年内,建立1个省级地方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热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