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2011— 2015年)的通知
(四政发〔201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平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2011— 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四平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
(2011-2015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实现“加快转变、加快赶超、加快隆起”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科技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支撑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2011— 2015年)的通知》(吉政发〔2011〕39号)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要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构建多层次、高效能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努力建成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优越、平台齐备、体系完善、项目和基地带动作用较大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与服务体系,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明显提升。
(二)具体目标:开发10个国家、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和扶持10个科技型创新企业,建立1— 2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1— 2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1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 ,建成1— 2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成3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立2-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和引进5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确立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
1. 实施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逐步提升企业层次。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并组织推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选择10户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机制体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文化与理念创新等方面已有一定基础的企业,通过重点培育,并组织推荐省级科技型创新企业,使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行业典型性和自主品牌、持续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等方面有明显提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机制,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加快一流科技人才和成果向企业集聚,使之成为我市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的骨干力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