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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五、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减少群众医药费用

  (一)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层用药目录的药品,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控制非基本药物的使用。

  (二)扩大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范围。根据省里部署,在逐步扩大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实现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入价格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各地物价、监察、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测。

  (三)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组织全市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加包括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基本药物统一配送。

  六、稳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一)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整合组建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探索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及监管体系等方面改革。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监管和评价制度。

  (二)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继续实施市属医院与省属医院错位发展的思路,重点扶持发展特色、专科医院,创建骨科等六大诊疗中心。促进县级医院发展,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市)先行先试,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重点提升七县(市)现有一所二甲公立综合医院水平,巩固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和龙头地位。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合理分流病人为主要内容、以双向转诊为纽带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科学合理制定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在临床路径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单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范围和病种。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确定合理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探索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在批零差率不突破15%的前提下实行差别差率的加价政策。分期分批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台商投资我市的医疗卫生服务业。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进一步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五)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医院评价和评审、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建立专业医疗质控中心,开展相关专业知识技术培训、质量检查、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强化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严格医疗机构和医疗技术、医技人员等准入管理,落实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保障医疗安全。

  七、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中医药机构布局,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加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辖区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和设备配置的投入。到2015年全市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的设备和人员编制、实用人才配置要与其规模、等级、功能相适应。其中,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实力争取进入全国中西医结合医院一流行列;福州市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全市大部分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切实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特色专科建设。启动第五批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和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建设项目。5年内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列入建设和达标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力争达到15个。每个县(市)区级中医院都有2~3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引导中医药进社区,惠及百姓。

  (三)大力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完善中医师承制度。设立福州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设立专项基金系统研究与传承福州市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单、验方和诊疗技术。促进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发挥民间、政府多渠道作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认真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升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一)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根据市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推动市属各医院做好人才引进工作。通过面试方式直接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积极开展榕台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鼓励和促进榕台两地医疗卫生界学术交流和学者互访。大力支持各医院的重点专科人才建设,积极培养一支既熟悉医疗技术又具备现代化医院管理水平的医疗管理人才队伍。

  (二)继续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至2015年取得中等专业医学学历的乡村医生达到1500名并有800人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一是继续做好基层卫生人员招聘及卫生人才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二是通过定向委托培养、组织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到2015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人数达1500人。三是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积极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2015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达到800人。

  (三)建立全科医生制度。通过全科医师骨干培训、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学历教育等方式,培养培训过渡时期全科医师700人;2015年完成在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部分的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的全科医学培训工作。促成有条件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成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成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为加快我省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发挥省会城市带头作用,并积极探索改革全科医生的执业方式和建立全科医生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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