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三)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监察。做好公务员奖励管理工作。
(二十四)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贯彻国家《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妥善处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中的问题。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督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引导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的激励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具体贯彻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研究制订《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深化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措施,探索建立工资指导线备案制度。
六、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二十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我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实施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三项基本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奖励惩处、聘用合同、考核申诉等配套管理办法,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研究制定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和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启动事业单位职员试点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十七)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坚持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军转安置政策,按照“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积分选岗、保底安置”的办法,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开展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参训率90%以上。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落实解困政策,及时核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地方性补贴、节日慰问费和大病补助费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二十八)积极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采集个人、家庭、就业等基本信息。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做好自主择业干部培训,及时核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