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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畅通高技能人才培养途径,贯彻落实省政府110号文,发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效应,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促进企业、院校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加快培养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3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加快技工教育发展,整合办学资源,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层次,全市在校生规模保持在6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完善鉴定补贴政策,建设公共鉴定平台,拓展技能鉴定领域,全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万人次,其中高技能鉴定1.5万人次。

  (十九)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做好创业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平台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作用,为各类人才营造浓烈的创业氛围,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积极做好人才综合服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为各类人才提供贴心周到的一站式服务。探索完善人才寻访、人才猎头等中高级人才服务新模式。依托人事代理大客户绿色通道及河西人才分市场建设,加强对河西重点区域以及支柱行业重点企业的人才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

  (二十)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政策制定,研究拟定《南京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南京市公务员调任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继续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部署开展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完善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探索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二十一)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制。探索建立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制度,加大从基层一线招录公务员力度,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制度,畅通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规范参公事业单位管理,完善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加强全市公务员职位管理,规范非领导职务设置与管理。创新公务员考核机制,研究建立我市公务员日常考核信息系统。规范开展公务员表彰奖励工作。

  (二十二)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促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化、长效化。继续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扎实做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举办宁淮公务员对口培训班。落实2012年“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和“千名苏商海外培训项目”。加强“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建设,完善公务员网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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