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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意见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引进海外侨胞资金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服务。根据我市总体发展战略,吸引海外侨胞通过多种形式与我市开展经济合作,正确引导侨资投向,重点向滨海新区、区县示范工业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支柱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多渠道引进侨资,采取邀请海外有影响有实力的侨商来我市考察、组织侨商参加我市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开展网络推介、聘请海外招商代表等方式促进合作。建设海外侨胞投资兴业的载体,高水平举办"华侨华人天津创业发展洽谈会"等专项活动,不断提高引进侨资的质量。积极开展优秀侨资企业表彰活动,增强示范作用。发展改革、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侨务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华侨华人投资的政策和服务措施。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扩大引进侨资工作。侨资企业集中的区县要支持依法成立侨商组织,搞好管理、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侨胞在海外的经济优势和影响力,借助侨商在海外的商务网络和人脉资源,为我市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等提供服务。
  (二)大力引进海外侨胞人才智力,为我市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高地服务。按照国家"千人计划"、"海外人才为国服务计划"和我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加强引进海外侨胞人才工作,鼓励、支持海外侨胞中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以多种形式来我市创业。积极建设侨务引智工作平台,开展"海外博士天津行"、"华侨华人专业人士项目对接洽谈会"等活动,提升引进智力工作水平。在海外华人华侨团体中确定一批我市海外引才协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建立海外机构协作制度。积极开展与海外侨胞高科技企业的合作,引进、消化、吸收一批我市发展急需的高端项目。科技、教育、宣传、人力资源等部门和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青年组织要与侨务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拓展与海外侨胞人才的交流合作,积极引导他们来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并积极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支持已在我市创业的海外侨胞专业人才拓展事业,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扩大引进海外侨胞人才智力工作。
  (三)加强侨务对外宣传,为天津走向世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海外华文媒体宣传我市的战略地位和综合优势,宣传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意义和发展态势,宣传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建立海外华文媒体联络网络和交流平台,与100家主要海外华文媒体建立经常的联系,并促成与我市主要宣传媒体的合作。建成海外华文媒体资源库,明确联络和开展工作的主要渠道。有计划地组织海外华文媒体来我市进行采访报道,并通过他们逐步使我市对外宣传进入外国主流媒体,增进海外侨胞和各国人民对我市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国际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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