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侨法律法规,努力为侨服务,在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密切与海外侨胞联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动海外侨胞与我市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扩大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40万海外天津籍侨胞,5万多在津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以及35万归侨侨眷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努力涵养侨务资源,汇集海外侨胞的资金、技术、人才、智力,对于实现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发展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根据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国发〔2011〕27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坚持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统一;大力涵养侨务资源,推动构建和谐侨社,促进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努力在海外培育和发展一支对我友好力量;充分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侨务工作水平,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我市侨务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发挥积极作用。要在继续大力引进资金、智力的同时,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在继续重视利用侨务资源的同时,更加重视涵养侨务资源、增强为侨服务能力;要在继续发挥政府侨务部门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其他涉侨单位优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侨务工作的新局面;要在继续真抓实干、多办实事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侨务政策,完善侨务法规政策体系;要在继续学习、借鉴和总结先进经验的同时,更加努力开拓创新,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侨务工作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