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记录应用钢笔(碳素笔)、毛笔书写或计算机操作,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4.本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由纳税人保存,一份装入卷宗。
附件9:
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
纳税评估所属时期: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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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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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约谈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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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约谈人
职 务
| | 约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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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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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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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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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谈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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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人: 被约谈人: 记录人:
填表说明:
1.本约谈记录由纳税评估实施岗位人员填写。
2.本约谈记录应用钢笔(碳素笔)、毛笔书写或计算机操作,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3.记录人与约谈人不能为同一人,并不得相互代为签名。
4.约谈内容较多可使用附页,每页必须由约谈人、被约谈人、记录人签名。
5.本约谈记录一式一份,装入卷宗。
附件10:
纳税评估实地调查核实记录
纳税评估所属时期: 第
页 共
页
纳税人识别号
| |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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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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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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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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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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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调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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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核实记录由纳税评估实施岗位人员填写。
2.<实地调查人员>按实际参加调查的人员填写。
3.本记录应用钢笔(碳素笔)、毛笔书写或计算机操作,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4.因调查核实情况内容较多可使用附页记录,每页必须由实地调查人员、被实地调查单位分别签字盖章。
5.本记录应装入卷宗。
附件11:
纳税评估报告
纳税评估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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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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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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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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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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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分析、纳税人自查情况、约谈或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评估期间纳税申报情况:
三、疑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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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认定结论、依据及处理意见:
评估人员(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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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局货物和劳务税
管理部门纳税评估管理岗
| 县(区)局货物和劳务税
管理部门负责人
| 县(区)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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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年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年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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