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连云港市“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连政发〔2011〕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积极实施《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连云港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为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状况、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面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市妇女儿童发展主要指标综合排名连续三年位居苏北第一、全省前列。
为表彰先进,激励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十二五”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市水利局等15个单位“‘十一五’妇女儿童工作‘实事奖’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云琴等10位同志“‘十一五’妇女儿童工作‘实事奖’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30个单位“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丁洁和等50位同志“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十一五”妇女儿童工作“实事奖”先进集体名单
市水利局
市卫生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市就业训练中心
市妇联组织部
赣榆县教育局
灌南县教育局
海州区教育局
东海县卫生局
灌云县卫生局
新浦区卫生局
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开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
附件2
“十一五”妇女儿童工作“实事奖”先进个人名单
(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云琴 田学金 刘军林 刘丽杰 朱璋莹
祁洪山 吴海云 李广春 杨培芬 陈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