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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2012年2月3日前报四川省商务厅机关团委审定。青年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全省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及电子信箱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20天的自行公示。省级青年文明号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选。
  (二)省商务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和评选表彰工作,要紧密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推动团的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活动,把各类优秀青年集体典型推荐出来。
  一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要积极参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围绕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法、提升服务效能,作出公开承诺,认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二要与青年文化建设相结合。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要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风采大展示”活动,积极倡导职业文明,巩固“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成果,开展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互观互检、青年文明号诚信满意度调查等活动,提高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的信用水平,促进“文明服务、诚信经营”社会风气的形成。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紧密围绕党政中心,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活动,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构建机制、强化督导,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和推动,增强活动实效,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奖励办法
  获得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印发表彰决定,授予“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牌匾和证书。基层单位应在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优先考虑青年文明号成员。
  联 系 人:省商务厅机关团委(720室) 何青松
  联系电话:028-83220140 18080111369
  传真:83224675 83223610
  电子邮箱:hqs766@yahoo.cn
  特此通知。

  附件: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012年1月9日

  附件: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填报地区、行业:

青年集体名称

 

 

 

职工总人数

 

35岁以下青年人数

 

 

35周岁以下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年龄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本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经行业系统推荐的由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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