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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实施意见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协调城乡发展和建立相关制度方面的作用,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把此项工作当成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和落实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配套资金,按照分项任务排定计划表,按时按期逐个落实,严格督促检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各乡镇(街道)、各城乡社区要广泛发动,认真落实,共同推进实验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市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协调小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参与,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事项的具体实施。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协调和监督落实的职能作用;发改、财政、工商、文化、规划、城建、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制定完善促进该工程实施的政策措施;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城管、环保、劳动保障、计生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三)落实保障资金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十二五”期间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1. 进一步调整财政收支结构,争取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拓展、老年活动场所的配备以及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等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购买服务所需经费,要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 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特别重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实施中的经费保障,要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合理统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3. 借助全社会关注社区建设的力量,通过政府倡导推动,政策扶持引导,运用市场化方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企业投入建设资金、做好后续运营。

  (四)严格考核制度

  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实行实验工作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细化责任,并落实责任到人,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社区便民服务网络管理办法,各便民服务网点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运行,接受群众监督。市民政局设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任何违规操作和损害公众形象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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