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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社区设施

  切实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城乡社区设施,完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实行“一中心多点”,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并通过抓进度、抓整合、抓规范,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统一悬挂社区标识,力争2年内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立足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电信便民服务电话网和社区服务互联网,开发社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构建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形成各级政府主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社区服务组织和服务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信息交流的社区信息化体系,实现社区信息资源的共享,切实提升社区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服务--提供高质量社区服务

  全面推行社区“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包括居家养老、关爱救助、拥军优抚、信息化、劳动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十大服务内容。

  1.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努力构建社会服务与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的载体;2.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着眼于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引导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和社会化发展;3.强化群众参与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4.推动社区文明进步。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和强化服务措施为突破口,建立需求评估、质量控制、队伍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整体水平;5.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实现“生产发展、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共同富裕”。

  (三)基层民主--打造高参与率基层民主

  以和谐社区建设为平台,以村(居)综合(民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支持和指导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扩大村(居)民有序政治参与基层民主实践工程,充分调动社区群众和各类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和发动社区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本着依法、有序、直接的原则,畅通社区村(居)民的利益诉求渠道,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各类组织和村(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机制,实现提高社区自治水平、优化和谐社区治理模式、促进和谐新南通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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